黑龙江省电子产品服务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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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 会 须 知



   一、协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、名誉会员、特邀会员。凡依法成立的电子电器生产、经营、服务维修企业、社会团体、个人、承认协会章程。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协会。

   二、具备的条件

   l、拥护协会的章程;

   2、有加入协会的意愿;

   3、在协会的行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;

   4、积极按期交纳会费。

   三、入会程序

   l、申请人提出人会申请;

   2、协会会员部寄发《黑龙江省电子产品维修协会团体会员申请表》及有关资料

   3、申请人填写提交《申请表》(2份)和相关资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企业简历);个人会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。

   4、协会审核;

   5、协会发函,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人会手续;

   6、申请人交纳会费;

   7、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、牌。

   四、会员权利

   1、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   2、优先参加协会各项活动;

   3、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料;

   4、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、批评和建议;

   5、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;

   6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
   五、会员义务

   1、执行协会的决议;

   2、维护协会台法权益;

   3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,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

   4、向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各种相关资料;

   5、按协会规定交纳会费。

   六、收费标准:

   1、副会长单位以赞助形式3000元以上/年(颁发证书及标志牌)

   2、理事单位1000元/年,团体会员500元/年;

   3、培训学校:2000元/年;

   4、个人会员:200元/年;

   5、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协会工作进行捐助或资助,凡一次性捐助五万元以上的,享受协会终身会员资格,以后不再收取会费。

   6、其中,副会长单位、理事单位、团体会员、培训学校颁发证书及标志牌;个人会员只颁发证书。

   七、入会办理时间

   自我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《申请表》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。

   八、交费时间

   自收到协会的通知(传真)之日起10日内交纳当年会费。

   相关附件下载:入会申请表



报名及留言

协会简介

黑龙江省电子产品维修协会于2005年9月5日经黑龙江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的。由热爱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制造、经营服务维修、科研、教育、培训的单位和个人的自愿组成。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组织,具有社团法人地位,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。本会是全国“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黑龙江等级评定委员会”、“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维修服务部黑龙江等级评定委员会”。中国家用电器维修服务协会的东北培训基地。全国明码标价规定指导小组黑龙江省指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地。